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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填写指南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填写说明

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通称“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包含学校联系人、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寻找工作时的必要材料,每一位毕业生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请毕业生们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一、就业协议书填写样表

以下是就业协议书的填写规范,仅供参考。


二、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备注1:生源地区

生源地信息非常重要,请同学们参照下面的注意事项填写:

一般而言,生源地是指高考前常住户籍所在地。本科生和研究生略有不同。北京、天津等直辖市生源一律填写到区县,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其余省、自治区生源填写到地市级。

本科生:“生源所在地”为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在哪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哪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例外情况:北京地区的竞技体育学校、艺术类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招收的非北京户籍学生考入大学的,其生源地仍为考入上述中等学校前户籍所在地,而非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异地高考学生,或在我校上学期间家庭居住地/父母工作地发生变动的学生,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生源地应当确定能够正常接收本人毕业后落户。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向相关户籍所在地咨询确认。

备注2:学历

(1)本科生填写:本科

备注3:学制

按照教务系统上的规范学制填写。(提前或者延期毕业的不要按照实际就读年限填写,请按照规定的规范学制填写)

三、就业协议书的领取与使用

1. 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要求,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学校从北京市教委统一领取,一般在毕业前一年的10月份下发至各学院。各系(根据本系(的具体情况制定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办法,应届毕业生到各系(领取就业协议书。

2. 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一人一份,协议书一式三联可复写,请妥善保管。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没有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编号唯一不得擅自更换、借用他人就业协议书,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签订就业协议

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毕业生一律凭就业协议书进行派遣。

2. 毕业生应本着“了解自己、了解企业、正确定位、诚实守信”的原则, 认真选择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 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之后,即已视为学生与单位达成协议, 就业协议书生效,学生不能以学校管理部门尚未签字、盖章为借口提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