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8日-3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三、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 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并提交至系(院)辅导员老师(学生暂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但需提前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2,需要为原件照片,格式为jpg、png、gif,单张图片小于等于500K)。
2.系(院)老师汇总附件1后,将电子版提交至招就处就业办公室邮箱jyzd@ccbupt.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系(院)+2025届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
3.招就处就业办公室提交申请信息至求职补贴申报系统。如申报系统比对成功,则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如系统比对失败,中心将联系系(院)请学生提交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校应高度重视,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宣传,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各院校应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及申报流程,做好数据采集、审核、公示、上报、材料归档等有关工作。
(三)申报过程中,各院校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提交市级经办部门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市就业促进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院校进行抽查,对出现违规申领、冒领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2: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流程(证明材料的说明)
招就处就业办公室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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