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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系(院)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8日-3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三、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 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并提交至系(院)辅导员老师(学生暂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但需提前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2,需要为原件照片,格式为jpg、png、gif,单张图片小于等于500K)。

2.系(院)老师汇总附件1后,将电子版提交至招就处就业办公室邮箱jyzd@ccbupt.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系(院)+2025届第二批一次性求职补贴”。

3.招就处就业办公室提交申请信息至求职补贴申报系统。如申报系统比对成功,则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如系统比对失败,中心将联系系(院)请学生提交证明材料。

、工作要求

(一)各院校应高度重视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宣传,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确保符合申报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各院校应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及申报流程,做好数据采集、审核、公示、上报、材料归档等有关工作。

(三)申报过程中,各院校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提交市级经办部门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市就业促进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院校进行抽查,对出现违规申领、冒领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

附件2: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流程(证明材料的说明)

       招就处就业办公室

       2025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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