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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院首届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北京市赛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举办我院首届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敢闯、会创、增强就业能力,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及参赛对象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普通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详见附件1、2)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普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详见附件1、2)

就业赛道设产品研发、生产服务、市场营销、通用职能和公共服务5个分赛道。

为帮助选手更好地了解生涯规划的路径和方法,大赛平台为所有选手提供“生涯闯关”功能,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的选手均可参与体验。为帮助选手更好地了解行业和企业,大赛平台为就业赛道的选手提供“职业测评”功能,就业赛道选手在校级管理员审核通过报名信息后,即可参与“职业测评”。

四、赛程安排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23.11.3-11.26

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参赛材料报送

2

2023.11.27-12.1

各系(院)组织大赛初赛

3

2023.12.4-12.8

各系(院)组织大赛复赛

4

2023.12.11-12.15

大赛组委会组织大赛决赛

材料报送要求:参赛选手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具体详见附件1: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

五、奖项设置

大赛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纪念奖若干。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为获奖同学、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我院招生与就业处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三部门主办,各教学单位承办。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在校学生以个人为单位报名参赛。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组委会设联络员一名,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大赛平台生涯闯关功能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开放,鼓励高校广泛动员学生参与,与学校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

(二)精心组织。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

(三)广泛宣传。各系(院)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全院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八、注意事项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系(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  张慧婷

联系电话:010-61228433

地址:明德楼214办公室

附件1:附件1: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含评分标准

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

 


招生与就业处  教务处  学生处(团委)

2023年11月3日